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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费城去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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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兄:

制宪会议召开的费城,我们去过两次,非常喜欢那个城市。最近收到DZ的来信,他总是问起你,并让我向你转达问候。他和他的钢琴家妻子,刚刚搬到那里。以后再去,我们就可以去他们家落脚了。我们喜欢费城,大概是因为我们一直转在老城区,也就是制宪会议举行的独立宫附近。相对来说,老城区街道不那么宽,建筑物也没有那么尖利炫目,历经岁月的红色砖墙,温和、给人以亲近感。

当然,今天费城的老城区也已经发展了。虽然独立宫附近的街道,还保持了二百多年前的大致格局,路面的设施,却完全现代化了。唯有独立宫门口这一段路面还铺着小石块,其余街道都是平整的水泥路面了。遥想当年,这里还都是土路,过着马车,下雨天一片泥泞,远不是那么干净。为了制宪会议,独立宫前面的道路曾经给撒上一层小石子,这已经是非常考究的待遇了。

1787年的费城

1787年,费城是美国最大的城市。多大呢?人口四万。你也许会问到纽约,纽约当时比费城还小,只有三万三千居民。波士顿更是只有一万八千人。这就算是美国的几个最大都市了!只要做个比较,你就可以知道美国在当时世界上的“地位”了。当时的巴黎有六十万人口,伦敦有九十五万人口。根据今天专家的考证,当时北京的人口大致是一百万,面积据说比刚刚扩建的伦敦城还要大,是十八世纪世界上最大的城市。所以,很好理解,为什么当时的欧洲人眼中没有美国,因为直到今天还有这样的规律:没有多少人会在意一个穷乡僻壤发生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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