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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六 年  我把心留在亚特兰蒂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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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那年,我搬到学校外面,住在迷幻天地——止水河畔的老旧木屋,但我在一九六六年初抵缅因大学的时候住在张伯伦舍。那里是由三栋学生宿舍组成的住宿区:分别是张伯伦舍(男生宿舍)、金舍(男生宿舍)和富兰克林舍(女生宿舍)。离宿舍不远的地方有一家豪优克餐厅。餐厅其实离宿舍不远,大约只有二百米远,但是在寒风刺骨的冬夜、当室外温度降到零度以下时,餐厅似乎变得十分遥远,因此豪优克有个别名叫做“旷野上的宫殿”。

我在大学里学到很多东西,但绝大多数不是在教室里学的。我学会怎么样一面亲吻女孩子、一面戴上保险套(这是每个男生必备的技能,但常受忽视);学会怎么样把四百五十克的罐装啤酒咕噜咕噜一饮而尽,而不会呕吐;也学会怎么样利用课余之暇多赚点外快(大部分都是帮比我有钱的小子写期末报告赚来的);我还学会如何避免加入共和党,尽管我的家族里有一堆共和党员;还有如何高举牌子、走上街头,嘴里唱着:“一、二、三、四,我们不会为你打这场该死的战争”,以及“喂、喂,约翰逊,你今天又杀了几个年轻孩子”;我也学会在警方施放催泪瓦斯时设法避开,如果没办法避开,就要用手帕或头巾罩住口鼻,然后放慢呼吸;还学会当警棍齐发时侧躺在地上,把膝盖屈起贴近前胸,用手抱着头部。一九六八年,我在芝加哥学到的教训是,不管你把自己保护得多好,警察还是可以把你打得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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