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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部落与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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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是城邦发展的初级阶段,城邦是部落的高级表现形式,对于两者的关系我们要辨证地来看,部落那些冒着臭气的下等脏鬼们说我们在搞歧视,这是错误的。

-考潘王朝国王姆姆拉六世在泛玛雅文明圈城邦联盟会议上的讲话。

事实上,“城邦”和“部落”这两个词的翻译并不准确,它们只是语言学家从现代词汇中选择了两个最接近玛雅文原意的单词。

但这些语言学家犯了两个错误:第一,破译玛雅文是不可能的,就好像你不可能猜出一个随手抛出的骰子的点数;第二,即使你足够幸运弄懂了玛雅文,你就会发现这种语言是混沌而不可译的。在逻辑学上,这被称为玛雅悖论。

正因为如此,玛雅文的翻译工作是本着一个叫做“各取所需法”的原则来进行的:译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翻译玛雅文献中的意思——即是说,你需要玛雅文是什么意思,它就是什么意思,没人能说你错,因为没人知道什么是对的。这个原则大受玛雅研究界欢迎,共和历二七九五年,也即公元1953年,一位挪威学者试图出版一本波克默尔语-玛雅文规范辞典,随后他被烧死在国际翻译联盟(FIT)在蒙特利尔的总部门口,罪名是“试图在公众中造成不安情绪”

“城邦”在玛雅文中的准确含义是——本着各取所需法的原则——华丽高贵典雅堂皇整洁科学只有高素质上等人才有资格居住的梦幻城市。而“部落”一词的构成则只是简单地在“城邦”这个词前面、后面或者中间加个口气无比坚定的否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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