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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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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3-13 10:40:10

突然发现掉的楼还蛮多的,各位师友们,如果你们发现哪里叙述没接上的,还请提醒一下,我确实没有办法兼顾回溯上文查漏补缺。我尽量把掉的楼补上,如果实在没有补上的,还请大家原谅!

一补,

青铜簋结言

说此次是为推易周氏奉天受命,取代殷商,有什么史料佐证吗?有的,如下:

《史记周本纪》载:“其明日,除道,脩社及商纣宫。及期,百夫荷罕旗以先驱。武王弟叔振铎奉陈常车,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散宜生、太颠、闳夭皆执剑以卫武王。既入,立于社南大卒之左,右毕从。毛叔郑奉明水,卫康叔封布兹,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尹佚筴祝曰:“殷之末孙季纣,殄废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显闻于天皇上帝。”於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由此记载可以看出,先除道,脩社及商纣宫,然后荷罕旗,奉陈常车,把大钺,把小钺,执剑以卫,再是奉明水,封布兹,赞采,牵牲最后致祝词,革殷受天命。一整套完整而标准的取有商氏而代之的“命天子”或“为代王”程序何其明了。《逸周书克殷解》与《史记周本纪》也有同样记载,此处不再引述。

《竹书纪年》载:“王亲禽受于南单之台,遂分天之明。”这句话中的“分天之明”即“改天换日”的意思。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二三云:‘“分天之明”,“分”疑作“受”,谓受天之明命,观《史记》“受天明命”自见。郑环云:明,明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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