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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岛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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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他们决定到火岛去,从中西部来的三个女孩子坚持要到海滨游泳,所以林刚预备带她们去火岛的松林滩。林刚在纽约住了十年,总共只去过三四次海滩:他不善游泳,虽然零星的在游泳池里泡过十来次,总也没有学精,最多只能游百来公尺。本来林刚提议请三个女孩子到雷电城去看戏,那儿有全美著名的踢踏舞,可是她们一致反对,嚷着说纽约城里太闷热,要出城下海,清凉片刻。

自从林刚搬到百老汇与一○三街他那间两房一厅的公寓后,他的住所便变成中国留学生歇脚的地方了。尤其是每年夏季从各路来纽约观光找事的单身女孩儿,许多都欢喜蜂拥到林刚家里。或者直接经朋友的介绍,或者由朋友的朋友间接引进,只要抵达纽约时,打一个电话,林刚便开着他那辆崭新的敞篷雪佛兰到巴士站去迎迓了。

一来林刚长得好玩,五短身材,胖胖的躯体像个坛子,在人堆子里,走起路来穿梭一般脚不沾地似的直兜转子,永远显得十分忙碌,林刚已经三十多了,蛋形的头颅已经开始脱顶,光滑的头皮隐隐欲现,可是他圆胖的脸蛋,却像个十来岁孩儿的娃娃脸,一径是那么白里透红,好像永远不会被岁月侵蚀似的。林刚爱笑,见着人总咧开他的大嘴巴,露出一口整齐白净的牙齿,看起来十分纯真,没有什么心机似的,因此女孩子们喜欢跟林刚来往,因为她们觉得跟林刚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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